所属栏目:有色金属工业设计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于1985年9月4日以(85)中色基设字第243号文印发了《设计院总设计师职责的基本规定(试行)》。现以此规定作为本节内容,并在个别文字上作了删改。1.总则1)总设计师是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师,是工程项目设计工 ......(本文共 1107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