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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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本章不包括药用卷烟(第三十章)。子目注释:子目2403.11所称“水烟料”,是指由烟草和甘油混合而成用水烟筒吸用的烟草,不论是否含有芳香油及提取物、糖蜜或糖,也不论是否用水果调味,但供在水烟筒中吸用的非烟草产品除外。 ......(本文共 2105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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