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海关进出口税则
注释:一、本章不包括非供食用的坚果或水果。二、冷藏的水果和坚果应按相应的鲜果税目归类。三、本章的干果可以部分复水或为下列目的进行其他处理:(一)为保藏或保持其稳定性(例如,经适度热处理或硫化处理、添加山梨酸或山 ......(本文共 10206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