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的判断

所属栏目:中国中小企业改制上市

最近3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之一的,原则上视为重大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等处罚且情节严重;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 ......(本文共 481 字 )     [阅读本文] >>


推荐内容


科普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