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花圃土地区划

所属栏目:四川省园林绿化施工标准

3.2.1 花圃土地应划分为生产区和辅助区,其中生产区用地不少于总面积的80%。3.2.2 花圃生产用地。根据生产经营目的、各种花卉不同的生长要求和圃地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划分繁殖区、培育区。可根据需要配备温室、温床、繁殖床、 ......(本文共 371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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