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权途径

所属栏目:民商经济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 ......(本文共 1664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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