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等保护原则

所属栏目:民商经济法

我国《物权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该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这一规定 ......(本文共 228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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