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裁定给予临时弥补

所属栏目:澳门民事诉讼

第三百四十八条 依据一、在以死亡或身体受侵害为依据提起之损害赔偿诉讼中,作为附属于该诉讼之一项措施,受害人以及拥有《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第三款所指权利之人,得声请裁定以月定期金方式给予一定金额,以临时弥补有 ......(本文共 467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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