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普通保全程序

所属栏目:澳门民事诉讼

第三百二十六条范围一、任何人有理由恐防他人对其权利造成严重且难以弥补之侵害,而下一章所规定之任何措施均不适用于有关情况者,得声请采取具体适当之保存或预行措施,以确保受威胁之权利得以实现。二、声请人之利益得以 ......(本文共 2834 字 )     [阅读本文] >>


推荐内容


科普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