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办事处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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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条 办事处之职能及义务一、办事处须依据其组织法及诉讼法之规定,负责有关待决案件之事务处理、编制卷宗,以及使待决案件依规则进行。二、办事处负责执行法院批示,并应依职权采取必需措施,以便迅速实现法院批 ......(本文共 1118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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