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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若干人以上(一般为5人)和若干人以下(一般为50人)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清偿责任的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1)设立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5条规定 ...... (本文共 1021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