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超过五年,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不得开工。

所属栏目:电力优质工程策划与控制

依据法律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据文号:九届主席令第77号,条款号第二十四条 ......(本文共 46 字 )     [阅读本文] >>


推荐内容


科普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