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药材取样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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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同批药材中抽取供检验用样品的原则总包件数不足5件的逐件取样;5~99件,随机抽5件取样;100~1000件,按5%比例取样;超过1000件的,超过部分按1%比例取样。2.每一包件的取样每一包件至少在2~3不同部位各取样品1份;包件大的应从10c ......(本文共 255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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