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柬埔寨宪法的基本特点及主要内容

所属栏目:东盟国家宪政制度

柬埔寨现行宪法——《柬埔寨王国宪法》系于1993年9月21日经制宪会议通过、由西哈努克国王于同年9月24日签署生效。1999年3月4日,第二届国会通过宪法修正案,新宪法由原来的14章149条增至16章158条。宪法规定,柬埔寨的国体是君主立宪 ......(本文共 1509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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