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对大禹陵庙的保护和修缮

所属栏目: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1952年8月,绍兴县政府函告禹陵乡政府,注意保护大禹陵庙,并上报实情。11月,华东局文化部、省文化局先后致函绍兴县政府:派员勘察荒废情况,如需修葺整理,即造预算报核。12月28日,政务院文化部文物局长王冶秋视察禹陵。1956年8月1日 ......(本文共 1829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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