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检查

所属栏目:消防监督执法

第六节 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作出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单位(场所)经整改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由单位(场所)提出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法对其进行检查,并 ......(本文共 1578 字 , 1 张图)     [阅读本文] >>


推荐内容


科普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