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俸禄制度
隋代承汉晋南北朝以来的旧规,国家除了对各级官员支给基本的俸禄额之外,还据品别给力役,与基本俸禄合称为“禄力”。但官给力役,史籍记载十分缺乏。《隋书》卷24《食货志》有如下一段记载:开皇八年[1]五月,高颎奏诸州无课调处 ......(本文共 1340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