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工程建设承包与发包实务
发包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和公民;(2)有与发包的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3)实行招标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不具备上述(2)、(3)条 ......(本文共 866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