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进行报告、公开发表声明的权利

所属栏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

当上市公司存在严重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情形时,独立董事可向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证券上市地的证券交易所报告:(一)被公司免职,本人认为免职理由不当的;(二)由于公司存在妨碍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 ......(本文共 230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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