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关于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工作的通知

所属栏目: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工程

浙建〔2016〕1号二、进一步明确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其应用规模应当符合我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 ......(本文共 1467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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