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宁波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
文号标题内容摘要执行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本文共 185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