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卯之四

所属栏目:民国鹤庆县志

商税银五十一两二钱 (据《府志》,今无此课),按牲畜税银三十一两八钱 (据 《州志》),按光绪间续通志稿载,实征牲畜税银五十六两二钱八分八厘,遇闰加银一两九钱八分六厘 (核与上《州志》 所载银额异,当系其后续加)。人民国,每月 ......(本文共 492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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