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

所属栏目:1842-1949年中国经济史

上谕: “前经奏准劝谕商人买米由海运津,官为收买,现在有无领运之商,未据奏报。著两江总督、江苏巡抚剀切晓谕……如有运米较多之商,一俟收买完竣后,该督抚即查明奏恳奖叙,候朕施恩。其商运米船,著查照道光六年海运章程,每船 ......(本文共 166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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