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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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罗迦本集》关于论辩的原则之一。“所谓过时是指应该在前面讲的却放到了后面讲,因为所说的时机已经过去,所以得不到承认,或者在先已堕负的东西仍不肯舍弃,还想将其竖立起来,结果在主张中可以存在的东西到后来也只得放弃 ......    (本文共 213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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