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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资产阶级刑法思想的一个学派。代表人是德国的李斯特、法国的塔尔德、奥地利的施拖塞、比利时的普兰、荷兰的哈默尔等。该学派认为刑法的对象是行为人,不是行为。犯罪人走向犯罪的原因不仅仅是生物学 ...... (本文共 263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