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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官署机构名称,掌地方上的社会治安。金于中都设置有东北、西南都巡检使司,一在通州,一在良乡。都巡检使品秩为正七品。另外,金于诸州亦设有巡检使司,设巡检使(正七品)、巡检副使(正八品)等。 ...... (本文共 94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