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世界法律思想
两性相避之“太朴”,在社会之原始期,为团体保存发达最必要的条件,故能一般的盛行。至于结婚之制限,则如外婚俗及内婚俗,有以多数民族为基础而行之禁止制度,然在他方面,因此而不免流弊之产生。如外婚俗之励行,则欲得配偶者 ...... (本文共 1391 字 ) [阅读本文] >>